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,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“在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”,与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>的解释》(节录)法释〔2012〕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:
据香港媒体报道称,早在林郑月娥当选后组建班底初期,郑若骅就被传是律政司司长的大热人选。林郑公开表示非常欣赏及佩服郑若骅。不过当时她没有接受邀请,林郑力邀袁国强留任一段时间。如今她再次邀请郑若骅出任该职,最终喜获对方答应,郑若骅需要进行品格审查等程序,预料可顺利获得中央接受,“因为她一直是中央认可的合适人选”。法律界称,郑若骅近期已减少接办案件。
《保护人权规范公权 25件国家赔偿典型案例发布》各县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、各县区价格行政主管部门、不动产登记机构,各房地产开发企业,各房地产经纪机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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